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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5月11日在方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白林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就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遵循“服务、监督、改革”三条工作主线,围绕方山发展大局,抓党建树核心强担当,抓业务固基础求提升、抓改革增活力促发展,抓活动强规范转作风,在全面改革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年度综合考核位居全市第四,全院各项检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2017年,我院以院党组、党支部为着力点,全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党建工作,着力加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努力确保党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我院把党建作为了深化“于公故里 清廉检察”品牌创建的主题,围绕“领导班子好、工作机制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好”——“五个好”党支部创建。完成支委换届,配支部班子,增支部班子活力,创新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了20余项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成《党建管理手册》;严抓党员管理坚持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接受红色教育、党组成员讲党课、专家专题廉政党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争创党建业绩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扶贫捐款11余万元、六一慰问、春节慰问、为包扶村解决饮水困难硬化了道路、开展了党建扶贫双推双进“六个一”活动,不断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一系列创建举措的落实推进,我院党支部·全县表彰大会上被授予了“五个好”机关党支部,我院党建工作经验被山西政法山西法制报头版,吕梁共产党员网、吕梁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转载报道。

二是结合“三基建设”,突出政治定位,认真开展院党组“六个对照”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活动,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思路,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不断提升院党组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是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精准扶贫攻坚战略,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选派1名干警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31名干警担任一对一帮扶责任人认真梳理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真正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扶贫。积极帮助扶村解决村民生活、村子发展的实际困难;组织干警慰问、捐款,竭尽所能为扶贫对象提供帮助,为他们早日脱贫尽心尽力。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推进平安方山建设,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去年以来,我院在一周一推动、一月一对比、一季一总结工作机制的推动下,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呈现出监督项目均衡、监督质效增强的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做到小县院要有大作为。

一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方山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提请逮捕案件64件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件6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4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82件116人,依法纠正漏诉7人。把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确保及时、准确打击犯罪着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14件19人,不起诉18件26人,特别是对已调解的10起交通肇事案依法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法主动促成息诉和解案件共12件,努力做到注重人文关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控申工作认真履行司法救助、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职能。全年受理控告申诉案件35件,开展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案件6件其中,改变原决定1件,提请吕梁市院抗诉1件。办理刑事赔偿6件。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8万元。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去年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7人,同比增加16.7%,较近三年平均值增加40%;纠正漏捕5人,同比增加25%,较近三年的平均值增加66.7%;依法抗诉5件,同比增加25%,依法纠正漏诉7人对公安侦查活动发纠违通知书11件,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发纠违通知书4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4件其中,办理息诉和解12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职责案件2件,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0件,移送公安机关犯罪线索立案1件,对法院一审民事案件提抗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4件。着眼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4件,发出诉前建议4件,相关职能部门已全部整改完毕1起公益诉讼案件被列入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纠正违法104件,同比增加153.7%;监外执行和社区违法矫正纠正违法48件,同比增加17.1%;进行安全大检查6次,召开联会议5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同比增加20%。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连续两年全市考核第一。

三、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全力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积极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完成机构编制、人员案件线索划转按照省委、市委和方山县委关于《方山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了9名转隶人员的划转,相关职能的转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移交,确保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省院部署,完成了办案团队的组建,内设机构整合,入额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的兑现,在岗人员的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度的出台落实,人员机构编制的上划等多项改革任务,初步形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布局。时,依托信息化手段,以全国统一的检察办案业务应用系统为切入点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案件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促进管理监督从一般个案审查、文书签发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转变保障了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四、从严打造过检察队伍,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置于从严治检的要求之上

坚持不懈抓队伍、促规范、强基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铸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促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和专业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对办案规范、办案纪律等六个方面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政法委、公安、法院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动态监督;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建设,组织开展以“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规范执法”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注重抓牢干警规范执法的思想自觉,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顺利通过吕梁市文明单位的验收,工作经验《文明创建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被《山西政法》刊载。“于公故里 清廉检察”品牌创建工作被《山西检察》整版报道。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我们主动把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我院的意见和建议;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及时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整合等重大改革和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坚持以透明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公开案件信息296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4条。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共在省、市级媒体稿37篇,继续保持了全市前三的好成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如何发挥小县院优势,挖掘小县院潜力,进一步服务全县大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新的办案模式、新的司法责任制下,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流程衔接还不够顺畅,司法改革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三是在谁主办谁负责制下,主办检察官短时还难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业务水平、办案能力还需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效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强化检察监督,按照吕梁市院“七个强检”之路,为我县经济转型、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在过硬检察队伍上要有新提升。要坚定不移走政治强检之路、改革强检之路和素质强检之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要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于公故里 清廉检察”品牌创建,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二、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要走服务强检之路,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涉农领域资金的监管,做好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工作,认真开展帮扶村脱贫工作,助力我县脱贫摘帽攻坚战;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我县蓝天碧水工程作出更大努力。

三、在扫黑除恶上要有新高度。要坚定不移走履职强检之路,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来部署,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快捕快诉,发挥执法办案的教育宣传作用,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在主责主业上要有新发展。要坚定不移走监督强检之路和专业强检之路,要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督实效,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的衔接,更好地服务反腐败斗争。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方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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