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单位)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 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我院现有机构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办公室。
2、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包括行政公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数29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八、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九、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
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入情况:2022年本院预算总收入766.77万元,基本支516.09万元,其中:职工工资福利支出45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63.38万元。项目支出250.68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为123.62万元,特定目标类为127.06万元。2021年预算收入706.93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8.46%,变动原因:全体干警工资增加,费用随之调高标准,主要还追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致使本年预算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支出766.77万元,2021年支706.93万元,2022年支出比2021年增加8.46%,变动的原因:全体干警工资增加,相对各项费用都适当调高了标准,主要还追加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导致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1年减少(增加)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2年所属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3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6.56万元,减少9.38%,减少主要人员有所变化,业务开支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服务预算19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6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办公设备配置项目:
项目概述:用于本单位的办公设备开支,如桌椅、文件柜、空调等费用。
年度目标:保障了工作的日常运行,使各科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日常维修费项目:
项目概述:用于全院的零星维修费用支出。
年度目标:经费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3)水费、电费、取暖费项目:
项目概述:用于单位日常费用的开支,如水费、电费、取暖费开支。
年度目标:单位运转经费严格规定保障了工作的日常运行,完成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4)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概述: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如劳务派遣临时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开支。
年度目标:经费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顺利开展各项任务。
(5)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项目概述:中央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宣传费、三公经费中车辆运行维护费用15万元以及与办案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费等支出;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根据业务的需要保障基本装备。
年度目标:中央下达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更加合理有效地为办案业务服务。
2、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设立了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都实施期目标值。效益指标,其中: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的实施考核。
办公设备配置项目:
日常维修费项目:
水费、电费、取暖费项目:
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2年初,我院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讯、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执法执勤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方山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方山县城南209国道西,办公办案大楼及附属建筑面积共4110m2。
2、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项目列入省级预算,无特别说明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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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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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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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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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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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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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3001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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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安全
|
|
053001A0101
|
|
|
检察院公共安服务
|
053001B
|
社会管理性服务
|
|
|
053001B01
|
|
公共公益宣传
|
|
053001B0101
|
|
|
公益诉讼宣传服务
|
053001B0102
|
|
|
检察院新闻宣传服务
|
053001C
|
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
|
|
053001C01
|
|
行业调查
|
|
053001C0101
|
|
|
司法调查服务
|
053001C02
|
|
行业统计分析
|
|
053001C0201
|
|
|
司法统计分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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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1D
|
技术性服务
|
|
|
053001D01
|
|
|
公益诉讼鉴定服务
|
053001D0101
|
|
检验检疫检测
|
|
053001D02
|
|
|
公益诉讼检验检疫检测服务
|
053001D0201
|
|
监测服务
|
|
053001D0301
|
|
|
公益诉讼监测服务
|
053001D0302
|
|
|
检察院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
053001D0303
|
|
|
检察院上网文书质量监测服务
|
053001D0304
|
|
|
检察院电子装卷宗扫描管理服务
|
053001E
|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
|
053001E0101
|
|
法律服务
|
检察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服务
|
053001E0102
|
|
|
检察院书记员服务
|
053001E0103
|
|
|
检察院法律咨询服务
|
053001E0104
|
|
|
检察院司法救助服务
|
053001E0105
|
|
|
检察院证据技术服务
|
053001E02
|
|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
|
053001E0201
|
|
|
检察院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
053001E03
|
|
财务会计审计服务
|
|
053001E0301
|
|
|
第三方会计服务
|
053001E0302
|
|
|
审计服务(内审)
|
053001E00303
|
|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053001E04
|
|
会议和展览
|
|
编码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053001E0401
|
|
|
检察院会议服务
|
053001E0402
|
|
|
检察院展览服务
|
053001E05
|
|
工程服务
|
|
053001E0501
|
|
|
检察院工程监理服务
|
053001E0502
|
|
|
检察院工程审计服务
|
053001E06
|
|
项目评审评估
|
|
053001E0601
|
|
|
检察院项目评审评估服务
|
053001E07
|
|
绩效评价
|
|
053001E0701
|
|
|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
053001E0702
|
|
|
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
053001E08
|
|
技术业务培训
|
|
053001E0801
|
|
|
检察院业务培训
|
053001E09
|
|
机关信息建设与维护
|
|
053001E0901
|
|
|
检察院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
|
053001E10
|
|
后勤服务
|
|
053001E1001
|
|
|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053001E1002
|
|
|
物业服务
|
053001E1003
|
|
|
安全服务
|
053001E1004
|
|
|
印刷服务
|
053001E1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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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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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