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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6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我院内设机构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办公室。

2、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包括行政公勤人员),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行政在职19人,事业在职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检察院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其中包括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步拨款的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山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96.79万元、支出总计713.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14万元,增长2.82%,支出总计增加50.48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相对所有费用随着变动,县财政资金包括下乡扶贫工作经费因此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9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02万元,占比96.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2.78万元,占比3.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97万元,占比78.87%;项目支出150.87万元,占比2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4.02万元、支出总计690.0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05万元,增涨2.1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3.62万元,增涨6.7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变动,导致本年总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8%。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62万元,增涨6.7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有所变动,导致本年总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92.84万元,占比56.93%,日常公用经费297.25万元,占比43.0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0.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73.02万元,占97.53%;卫生健康(支出17.06万元,占2.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76.04万元,支出决算69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8%。其中:

用于全院的干警基本工资调资、日常运行支出,差旅费、培训费、及办案费等用于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4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实有6辆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1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比2020年增加5.59万元,增长59.22%,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疫情开展网上办案,本年正常开展,导致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支出决算14.99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5.55万元,增涨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2021年因公出国(境)组团数0个,0人。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29.25万元,增长24.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一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发放精神文明奖调入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 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XX 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无任何评价情况

组织对0个部门 (单位) 开展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 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对0个项目分别委托0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无任何评价情况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院无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不需要展开绩效自评结果。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我院无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不需要展开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各单位需要其他说明的事项可在附件中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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