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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知多少?这场“检察长专题宣讲”值得收藏!
时间:2021-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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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上午,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永明按照方山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安排,根据《方山县“三个规定”大宣讲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在方山县“三个规定”大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专项行动大会上,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共同守护公平正义》为题,为全县宣传口、工信口、马坊镇50余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主题宣讲。方山县委副书记、马坊镇党委书记李贝主持并参与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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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列重要部署,为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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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永明检察长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方面对“三个规定”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方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情况。结合检察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通过具体的案例、朴实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讲解,有效加深了参会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了解,有力提升了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意识,为进一步营造全县党政干部遵守“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个规定”主题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一致表示,思想上深受触动。大家深刻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从我做起,更要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带头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尊重、支持和维护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坚决做到“不打听”“不过问”案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会上,参会人员全部签订了《方山县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以实际行动向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切实将“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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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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