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发展,坚持在融入服务保障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为社会大局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公安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4件10人,审查起诉6件14人(包含去年受理的2件4人),都全部按期起诉,实现涉黑恶案件“双清零”。
服务精准脱贫战略。将检察工作与全县脱贫攻坚高度结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共救助因案致贫的9人15万元。深入开展帮扶村工作,强化党建引领,通过思想宣讲、助农增收、温暖服务、济困爱心等行动,落实修建村西面排水渠,解决村民土地被淹问题,加强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具体任务分解方案》,部署开展服务民营企业6个专项行动,审查办理3件扰乱企业正常经营案件,移送起诉15人;邀请县工商联主要领导和各行业企业负责人召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共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对策,进一步拉近企业家与检察服务的距离,坚定企业家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
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强化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提请逮捕47件67人,审结40件55人,其中批准逮捕39件54人;受理审查起诉80件111人,审结75件114人(含去年积存案件),其中,起诉60件95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3件6人,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7人,提起公诉2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深化检校共建,院领导全部兼职法治副校长,同县教育局、县共青团联合出台《关于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在对全县学校联合检查中,发出检察建议4份;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我院举办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心爱护,凝聚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参与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10件14人,对无重大过错和社会危害性的,依法作出不捕7件12人,不起诉15件19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9件32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1件1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监督融入日常办案中,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刑事侦查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人次,书面提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4件次,均已纠正。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重点纠正法院认定事实和量刑畸轻畸重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43人,法院采纳37人,提出抗诉2件,依法改判5件(含去年4件),审判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2件2次。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办理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1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件,均已回复;支持起诉案件1件,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报请市院提起抗诉1件。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共摸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线索38件,立案35件,已整改33件,2件正在整改中。通过对土地复垦金的有效监管,促使自然资源部门对42万余元的国有资产进行了依法管理。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常态化,监督效果明显提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10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二青会和建国70周年之际,对全县重点监管人员逐一访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4份;涉财产刑执行监督中,向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认真办理了市院交办的2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秉持政治引领、专业自强的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通过党组成员讲党课领学、“学习强国”自学、微信平台促学等形式,达到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的目的。狠抓党建引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结合党员政治生日、端午佳节、建国70周年、红色教育等开展多期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帮助干警感悟初心和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院党支部再次被评为“五个好党支部”,受到县委表彰。
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0余人次,实现对全院干警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全覆盖。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召开全院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多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进一步实现队伍清正廉洁和司法办案公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主动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以公开促公正,全年依法接待律师9人次,公示生效判决法律文书207份,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80条,省、市级媒体发稿28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方山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全县大局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检察办案成效在服务社会发展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是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瓶颈,队伍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立足自身实际,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认真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