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平,现任方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诉讼监督科科长。该同志从检二十余年,始终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服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业绩突出。他先后受到省、地、县及院里的表彰奖励二十四次,2012年3月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称号”,2013年5月7日被方山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民好检察官”。
一、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忠诚检察事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刘文平同志始终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在工作中,特别注重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的学习,一有闲暇时间,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内看报、研读法律法规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在他的办公桌上,永放不变的是每日必读的“检察日报”和多本政治、法律书籍,也正是勤奋好习的他,铸就了他“忠诚”的职业品格,“公正”的职业观念,“清廉”的职业道德,“文明”的职业作风,从而在政治上、行动上保证了他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正确性和先进性。
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刘文平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二十三年,跑遍了院里的大小科室。在从事检察统计和院档案管理时,兢兢业业,为方山县院乃至全区的检察统计和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得了荣誉。在从事审查起诉、批捕工作期间,认真钻研检察业务,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三关,所办案件准确率达到了100%。在主持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期间,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畏权力所惧,秉公执法,先后在我县公安、林业、质监、扶贫、乡镇等部门主办了21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山县院因此曾被省检察院评为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先进单位。2012年,刘文平同志更是一人客服案多人少的困难,面对诉讼监督科繁重的工作量,没有退缩,没有怨言。阅卷、问人、制作、打印法律文书、出庭支持公诉、外出调查核实案件、主持调解、审核报表,撰写信息材料、总是自己做在最前面。节假日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工作。年终全市检察系统业务对口考核,该科公诉工作名列第四,受到市委政法委的表彰。
三、严审细查、公正执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公正执法”是司法工作者的核心价值追求,“敢于监督”是检察人员特有的职责要求,“善于监督”是搞好检察工作的核心技能。该同志多年的职业经验造就了他严审细查、公正执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职业秉性。2012年,他在主办李某等人赌博一案过程中,通过认真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对构成犯罪的14名参与赌博的漏犯提出了明确的追诉意见。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的3 起案件提出了明确的抗诉意见,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在审查薛某私自跑客运,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一案过程中,将他审查发现的临县客运监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本院职务犯罪侦查局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四、廉洁从检,淡泊名利,遵守检察职业纪律
“打铁必须自身硬”。从检以来,特别是从1997年走向院中层领导岗位的那天起,刘文平就把“拒腐防变,保持廉洁”铭记在心。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职业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做到了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2012年,在办理王某等人故意滋事、抢劫、故意毁财物一案过程中,王某的父亲多次找他反映其子与闫某的经济纠纷和闫某涉嫌犯罪问题,并陈述其上访的艰辛和决心。王某每次来,刘文平同志总是耐心的听取他的诉求,文明接待,从法律、道德等多方面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指出其子王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同时,认真审核案件,对王某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后王某送来了两面锦旗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