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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座谈会
时间:2014-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保障国家法律在我县行政执法领域全面、统一、正确地贯彻实施,我院决定于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针对我县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目的是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遵循公正、合法、客观、效率的原则,从解决民生民利问题入手,创造我县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2013年7月5日,我院召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建、环保、劳动、国土、工商、公安、交通、农业、林业、安监、质监、旅游、卫生、文化、司法、烟草等17个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召开了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王艳萍同志主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薛锋利、检察员吕海涛、县院副检察长成一鸣、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王继平、检察员赵隆、刘勇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赵隆同志介绍了该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成一鸣副检察长强调了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专项活动的开展,既是对我县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也是积极支持各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在解决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维护了我县工作大局,又服务了群众,一举多得。同时,又从渎职侵权犯罪的角度,指出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的执法项目、工作程序、人员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并表示,要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最后,薛锋利处长作了重要发言,认为我院积极开展此项活动,不仅在全市检察机关起了带头作用,而且为今后民行检察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强调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务必做到四点:一是要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二是要围绕大局、服务群众;三是要政务公开,走群众路线;四是要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监督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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