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综治工作建设,打造安全办公环境。近日,我院邀请方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检查指导机关大楼防火工作,通过“四个一”措施,即“发现一些问题、购买一套消防设施、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制度”全面提升保障我院消防安全工作。
一、发现一些问题。经过消防官兵细致的检查,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发现消防给水管道、水带不符合标准,消防箱内置物品不齐全,楼内缺少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识等,一一列出了问题整改清单,我院将按照标准尽快整改解决。
二、购买一套消防设施。通过检查,结合楼内设计格局及发现的问题,为确保楼内消防安全,决定购买一套消防必备品,包括灭火器、逃生面具、应急照明灯、疏散标志等,全面健全消防设施,提升消防水平。
三、开展了一次消防培训。消防队教官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火灾案例,用“血的教训”警示干警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针对院办公大楼实际情况,介绍了容易引发火情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详细讲解了发生火灾后的自防、自救及逃生技能,并按种类、功能、用途介绍了不同的灭火器材及使用方法等,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消防能力。
四、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我院建筑结构特点,为我院制定设计了一套应急处理预案,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巡逻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制度并组建单位义务消防队等,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将灾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此次检查,我院有效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加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